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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法律问题探讨

苹果如何下载imtoken钱包 2024-01-26 05:10:27

胡佳 宁波大学法学院

摘要:曾经风靡一时的比特币,近期在央行的全面取缔下逐渐消亡。 归根结底,比特币法律地位不明、监管空白,对国内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旨在从比特币的本质入手,厘清其法律地位,并结合其特点,探讨其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并提出对其的监管建议。

关键词:比特币; 法律地位; 法律风险; 监督

一、简介

4月底,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因系统漏洞导致大量比特币丢失,无法弥补客户损失,正​​式启动破产程序。 几乎与此同时,国内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全力“绞杀”比特币。 支付宝、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将停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至此,比特币的线上交易似乎进入了“死亡倒计时”。 自2009年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波动就像过山车一样。 从最初每枚硬币仅 5 美分的价值,一度突破每枚硬币 1000 美元。 被封的时候,还支持比特币,做“垂死挣扎”。

比特币到底是什么? 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席勒这样定义比特币:“一位计算机天才发明了一种电子货币,它以分布式计算机系统的形式参与整个世界经济,不受任何政府控制。” 支持者认为,“人类历史上唯一成功的去中心化货币尝试就是比特币的诞生”。 反对者认为,“比特币的制造和流通类似于传销,但还算不上传销,更是国际级别的愚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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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作为信息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产物,充斥着法律问题和监管虚无主义。 就算现在面临被封杀,剩下的比特币怎么办? 未来如果再次出现类似的货币,应该如何监管? 笔者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比特币的法律问题。

二、比特币的法律地位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从本质上讲,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简单来说,央行不承认比特币是一种货币。 这种定性对于厘清比特币的法律地位具有决定性意义。

比特币是存储在电脑中的一串电子符号,类似于网络游戏中的各种装备,是一种虚拟财产,属于民法意义上的。 但基于自身的一些技术优势,加上部分玩家的热情,比特币逐渐走出游戏范畴,进入交易领域,这让投资者刮目相看。 从根本上说,比特币只是一种虚拟的东西,而不是一种货币。

1.与真实货币相比。 货币之所以能作为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它有信用基础。 其中一个基础就是货币本身具有价值,比如黄金。 黄金作为一种金属矿产,其价值本身就是其信用保证。 历史上有一个金本位,就是各国的货币储备都是黄金,用黄金来决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 每个货币单位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根据其所含黄金的重量有一定的比价。 第二个基础是主权信用。 国家发行货币,以主权作为信用支持,因此在法律上是可以赔的。 如果一个政府没有信用,它发行的货币必然崩溃。 过去,津巴布韦发行面值100万亿的纸币,所以在津巴布韦,经常可以看到“居民拉着一袋子钱去买面粉”的情况。 作为一个没有信用的政府,其发行的货币由于没有信用担保而导致了恶性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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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比特币作为存储在电脑中的数据,本身没有任何价值。 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物,因为它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并不是物的要件。 只要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即使它的价值很低甚至为零,也不妨碍它成为合法的东西。 比特币没有价值但有价格,而且不便宜。 暴涨的价格来自投资者的狂热和信念。 一旦投资者失去信心,这串存在于网络世界的密码对于持币者既没有交换价值也没有使用价值,其价格就会暴跌,最终变成泡沫。 比特币最令人钦佩的特点之一就是去中心化,但这恰恰是比特币成为货币的最大障碍。 没有发行机构,意味着没有信用支持,去中心化的货币发行形式,意味着没有人承诺向持币者偿还本息。

综上所述,比特币没有货币所具有的两个信用基础,其非货币属性不言而喻。

2.与其他虚拟货币相比。 比特币不同于腾讯的Q币、人人网的人人豆等将真实货币虚拟化的虚拟货币,必须依赖第三方进行货币兑换和所有交易的监管。 它不依赖中央权威机构,使用密码学原理管理货币发行和交易。 这就是比特币去中心化的优势。 而Q币、人人豆等虚拟货币的发行,都是靠企业资产和利润作为信用担保,而比特币只是一个“坏指挥官”。

传统的虚拟货币依赖于一个账户系统。 比如我们购买Q币必须登录QQ账号,交易双方的信息一目了然。 但比特币不同。 它采用公钥技术,交易双方可以随意生成自己的私钥,不再依赖于账户体系。 这就是比特币的匿名性。 同样,由于其高度匿名性,一旦丢失或被盗,持有人将永远无法找回,也无法申诉。 MT.GOX的破产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另外,Q币和人人豆价格相对固定,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但是比特币的价格是不断波动的,而且波动幅度还是挺大的。 它已经超越了网络社会,在现实社会中找到了一席之地。 综上所述,比特币是广大虚拟货币中的一员,是一种合法的虚拟财产。 然而,它的分散性、高度匿名性和价格风险使其成为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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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比特币的法律问题

1.产权没有保障。 比特币网络很强大,但比特币交易平台很脆弱。 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网站可能会 [from] 被黑客入侵,或被当局关闭。 以MT.GOX为例,作为全球最受欢迎、最活跃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其系统漏洞一直是黑客们眼中的焦点。 特别是在其申请破产保护后的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受到约15万次DDoS黑客攻击。 大网站还抵挡不住黑客,其他小网站怎么保证比特币账户的安全。

有一句法国谚语说:“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任何合法合法的财物被盗或丢失后,法律都会给予社会救济,保护私有财产的权益。 诚然,现金和信用卡等其他形式的货币也存在被盗或刷卡的风险。 但由于纸币的物理性质和信用卡银行交易记录的保护,被盗后更容易举证追回损失。 几率相对较高,而比特币没有这些优势。 比特币的优势之一是它的匿名性,这使得它被盗或丢失后的公共救济毫无用处。 首先,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的所有权,其次,比特币被盗后的流向无法追踪,取证难度大。 因此,比特币被盗或丢失后,用户只能自认倒霉。

2.用于犯罪。 比特币交易具有隐蔽性高、匿名、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 其资金流向难以监控,为毒品、枪支交易、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比特币是匿名的,换句话说,交易双方都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使得任何比特币交易最终用户都无法追踪。 这是一把双刃剑,它很好地保护了交易双方的隐私,但也为毒品和枪支交易以及洗钱活动提供了保护伞。 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进行毒品和枪支交易,交易双方完全匿名,使其成为非法交易的首选工具,严重阻碍国家打击犯罪。 国内的黑钱可以通过购买比特币兑换成美元,然后通过电子方式输送到国外,从而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实现资金的洗钱比特币法律地位,严重影响了国内的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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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比特币监管

以上解释了比特币的两个常见法律问题。 事实上,比特币最大的法律风险来自于监管。 比特币交易分为两部分。 一是比特币与物的交易。 在货币出现之前,人类社会都是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 在现代社会,当双方就货币以外的财产权的相互转让达成共识时,互惠契约就成立了。 此类交易应严格遵守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基本精神,不受监督。 二是比特币与货币的交易。 比特币作为金钱与物品的交易,价格波动太大,交易是否公平需要监管。 比特币不是货币,它只是一种网络虚拟财产比特币法律地位,比特币交易是一种普通的商业行为。 既然如此,它的监管就不需要央行负责。 一般虚拟资产怎么监管,比特币就怎么监管。

就目前国内情况而言,比特币“命不久矣”,在互联网金融史上也只会是“昙花一现”。 谈它的监管还有意义吗? 存在不一定合理,但一定有理由。 不可否认,比特币的出现迎合了互联网金融时代和投资者对更加开放、自由、易用、低成本、自主选择的支付方式的迫切需求。 它昔日的辉煌并非偶然。 它可能是史无前例的,但它永远不会是史无前例的。 因此,笔者认为,对比特币进行监管,或者说对这种新型的虚拟货币,包括现有的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虚拟货币进行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此笔者有三点想法:第一,就像证券基金受银行监管,股票受交易所控制一样,应该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交易范围和必要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为投资人的财产权益提供保护,避免在交易平台上私自携款出逃的风险; 第二,立法。 虚拟货币的诸多法律问题都源于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第三,虚拟货币属于物的范畴,商务部要对钱与物的交易是否公平等问题进行监管,这也是监管成本最低的方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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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伯特·席勒。 寻找稳定的电子货币[N]. 纽约时报。 2014 年 3 月 2 日。

[2] 李帅杰. 一种去中心化的尝试——比特币的兴起[J]. 东方企业文化。

[3] 杨涛. 比特币非货币属性分析[J]. 时代财经。 2014年第1期中期。[4]霍腾博. 比特币兴起视角下的中国金融监管研究[J]. 时代财经。 2014年第一期中期。

[5] 车丽霞,李艳. 比特币走红背后的隐忧[J]. 财务观察。

[6]娄耀雄,吴军.比特币法律问题分析[J].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 15 卷,第 4 期。

[7] 引自《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